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文艺创作;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租借道具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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