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引入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资源、共益债等特殊资产投融资业务资源、盘活资源等业务资源;根据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完成特殊资产业务的资源引入和项目落地。
(2)设计特殊资产及相关衍生信托业务方案、特殊资产投融资及盘活方案等专业信托方案;从行业内引进更多特殊资产业务模式和服务国资国企特殊资产的业务模式;
(3)牵头承揽/投标、承做等项目设立的核心工作;
(4)负责与破产管理人、债权人、投资人等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谈判,配合/参与重整计划草案的编制及落地执行;
(5)负责关键中介服务机构资源的引入及对接;
(6)负责主导信托计划尽调报告、相关交易文件及信息披露材料等关键信托文件的撰写工作;
(7)及时与期间管理团队沟通新项目设立方案、期间管理和资产处置要求。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具有法律专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中共党员优先。
(2)从事破产管理人或特殊资产处置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必须具有1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40周岁者。
(3)熟悉信托业务、特殊资产处置业务或破产重整业务,对信托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了解。
(4)具有大型破产重整案件参与经验、大型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引入及落地经验、特殊资产盘活处置资源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