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岗位要求:
岗位1:
1.持有A1等驾驶证,且有多年大车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多种车型,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记满分违章记录。
2.具备维修经验以及消防车驾驶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
3.汽车机修中工拥有大中型车辆汽车维修、车辆工程等相关专业毕业人员或工作经验,了解掌握各种车辆的构造原理和特性。
4.持有相关汽车维修、电工、焊工、钣金喷漆、美容装潢等证书者以及持有准驾车型B证以上优先。
薪资待遇说明:
1.年薪根据岗位6-10万元不等(含五险一金),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正式录用。
2.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工龄补贴。
3.享受相应技术等级津贴(入职前消防工作经历、军队服役经历、以及通过高考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习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
4.为每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
5.工作时间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不含工勤人员),月假8天(每月根据休假安排进行轮休)。履行合同期间可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工伤病假、直系亲属亡故丧假及家庭其他特殊情况的事假,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6.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一日三餐食宿。与国家消防员相同,同吃同住,并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不含工勤人员)。
7.在职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8.在职期间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入党;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消防员招录考试,选拔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
录用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能够遵守消防救援队伍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2.个人征信良好,无被治安(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3.具有适应24小时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无吸毒、文身、口吃、斜视、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首次录用时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执勤车驾驶员放宽到45周岁,具有专业技能等级或有特殊岗位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火场文书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6.执勤车驾驶员应聘人员必须持B2证(含)以上(A1证优先)、驾龄3年(含)以上且目前驾驶与证件相匹配的车型、驾驶期间无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扣分记录。
7.较高的自律意识,具备服从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的意愿。
8.心理健康状况需符合岗位基本要求,通过相关评估。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违法违规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拒服兵役的;
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在福建省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离职不满1年的;
7.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未通过心理健康测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招聘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每月20日前)
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或现场报名,提交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学历材料。凡报名材料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当月20~25日期间由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另外安排通知,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人员可致电查询。
2.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由5×10米折返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1500米跑等科目,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执行。
3.心理测试
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每人只测试一次,该次测试结果即为应聘人员的心理测试成绩。
4.笔试与面试
笔试结合实际决定是否组织,面试考察内容为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应聘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和入职动机等内容。
5.成绩核算
心理测试不及格人员直接视为不及格。体能、面试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核算,总成绩组成如下:总成绩=体能考核成绩70%+面试成绩30%。(因工作需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组成如下:总成绩=体能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20%)。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政治审核、体格检查的人员名单。
6.政治审核
应聘人员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可现场打印或联系电话沟通),并经户籍地村委会(社区)、派出所核实盖章。同时,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现场签订《本人及近亲属经商情况摸排表》。
7.体格检查
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三甲*好),体检内容包含:身高、体重、血压、听力、视觉、视力(裸眼需4.5以上)、血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胸部X线、腹部B超(需做全,含双肾、膀胱)、梅毒艾滋、乙肝两对半。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以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3.社会培训机构和个人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包过”等字样的虚假信息,不得冒充消防救援部门工作人员、声称与消防救援部门领导或考官有特殊关系,干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正常秩序。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招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5年内严禁应聘该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材料留档备查,一律不予退还,请应聘人员自行做好备份。
5.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流程,并对本次招聘享有*终解释权。
更新于 202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