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一)常态点位巡逻值守;
(二)参与社会治安巡逻防控;
(三)参与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
(四)参与各类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
(五)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能适应值班、加班、24 小时倒班工作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 至 40岁,身高要求
165cm 以上,五官端正,有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
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史;
(四)身体健康,无纹身,签订合同前需提供身体合格体检
报告(含毒检);
(五)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安排管理;
(六)退役军人优先招录。
更新于 2026-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