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2月,现为城市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6500万元,固定资产23500万元。公司现有正式管理人员75人,其中工程技术及经济、统计等高、中级职称有23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建筑、基础、装饰、设备安装、四星级酒店等行业。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旭阳路68号。法定代表人:陈振江。
2005年9月,由东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东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浙江中坚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东厦装饰有限公司、乐清市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联合组建中国·东厦建设集团。
公司成立以来,成功地开发了乐清市东浦综合菜市场,乐清市金雁商城,温州市火车站瓯江大厦,龙港东方大厦,乐清市新世纪花园,乐清市新世纪大厦,洞头育才花苑,东方大楼,苍南东方景园、东方大酒店(四星级)等项目,合计总开发量70万m’,总投资额20亿元。
公司以开拓进取、团结协作、爱国敬业、诚信务实为企业宗旨。2001—2005年度连续五年乐清市百强纳税企业(第4位):2000、2002、2003年被省建行评为AAA级信用企业;2002年评为浙江省首批公众满意诚信单位;2003、2004、2005年被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宣传部、工商局、民营企业协会评为诚信民营企业:2006年8月通过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10月被评为温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20强第5位。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振江,为乐清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乐清市第八、九、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温州市第七、八届人大代表,省、市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省慈善总会理事等职。84、85、86年度被授予温州市劳模,84年度省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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