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原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家以“律师事务所”名称挂牌的律师执业机构,也是我国*批经司法部、中国证监委批准取得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同时亦具有从事基本建设大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的执业资格。
蛇口所是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05年12月,被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深圳市仅有几家的20年以上律师执业机构纪念牌匾;2006年3月被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蛇口所在30多年的律师从业过程中,于上世纪80年代在全国*早开展了律师见证、为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出具法律意见书、担任三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等当时法无明文规定的非诉讼业务。先后为南油物业、深圳飞亚达、深圳半岛投资基金、中集集团、方大集团、湖北兴化等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之股份改造、股票上市等出具法律意见书;先后为招商地产、南海油脂、南油物业、深圳华为、深圳市汇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200余家企业、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处理了大量相关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同时,多年来蛇口所也为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承办了大量行政、公司法务、房地产、金融证券、按揭见证、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业务。
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是我们不变的追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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