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投资的能源综合利用型企业,于2004年8月9日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4700万元,总投资为13742万元。法人代表:丁鼎,注册地: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
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坚持东方路桥集团的办企宗旨,坚持党建统率地位,坚持团结兴企,坚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克服重重困难,实现东方热电2×12MW热电项目的“三个优于”:建设速度优于地区相当规模在建电厂、建设质量优于地区相当规模在建电厂、机组单位建设成本优于地区其它在建电厂。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可达到40万平方米,年发电量19000万KWh,年供电量17290万KWh,这不仅能满足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及周边地区的采暖,实现集中供热,而且也将弥补纳林陶亥镇供电可靠性差和电源单一的问题。该机组锅炉燃料选用纳林陶亥镇煤焦化基地产生的煤矸石及煤泥作为发电原料,又解决了该地区煤矸石等废弃能源的有效利用,属于环保型综合利用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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