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安中医门诊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主管部门对台港澳中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为国家中医药管理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1991年,事业编制,经费自理。该中心内设办公室、合作开发处、交流培训处和医疗处等4个部门。主要职责包括: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主管部门港澳台办公室,研究制订对港澳台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政策、计划和规划;组织对港澳台中医药学术交流考察活动;联系对港澳台中医药技术合作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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