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大学生是残疾人群体中的佼佼者,他们克服困难顽强拼搏,不仅掌握了一定的专业技能,更培养了坚韧的个性品质。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帮助他们积累经验增强能力,满足用人单位储备残疾人人才库的需求,北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决定组织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实习双选会。实习双选会暂定7月中旬。详细实习生简历请见附件。
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摘编
1、用人单位每安置一名残疾人就业,可以免交相应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年3000-5000元岗位补贴;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给予每人每年6000元奖励;
3、每安置一名本市户籍的应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时按安置2人计算;
4、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实习见习补贴。
以上政策原文参见:
1.《关于印发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通知》(京残发〔2012〕44号)
2.《关于实施促进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六项措施的通知》(京残发〔2013〕33号)
3.《 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
更多政策参阅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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