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4年2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中心为民办非企业,主管单位为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中心以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为载体,以“助人自助”为宗旨,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技能和方法,积极关注社区青少年、来沪青少年、在校青少年等群体的就业、就学和生活现状,协助他们舒缓或解决困难与问题,并为他们的进一步发展拓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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