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科学检验保安全 规范服务促发展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是经青岛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自收自支政策性收费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设有5个综合管理部门、4个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4个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另外还设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以及锅炉能效测试、声发射检测、金相分析、光谱分析、锅炉水质检测等特种设备实验中心。全院现有职工151人,其中技术人员113人,占职工总数的74.83%;拥有声发射仪、超声相控阵成像检测仪、工业视频内窥镜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780余台(套),设备总值达2200余万元。
青岛市特检院现承担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任务,具有41项法定检验资质和锅炉能效测试、常压罐车、常压容器等3个产品70个参数的计量认证资质。还承担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锅炉水质检测、安全阀校验等工作。
青岛市特检院秉承科学、公正、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建立、实施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为政府和用户提供满意周到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系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是目前山东省*大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之一,主要负责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及技术研究。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院校和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派遣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事项及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初选、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身体健康,能吃苦,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2018年1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青岛国家质检中心基地2号楼B座524房间。
网络报名地址:http://115.28.191.87/hr/page/index.do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详细简历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2)身份证、职称证书等。
(3)学历、学位证书。
(4)主要工作业绩(如着作、论文、获奖成果等清单)。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青岛市特检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照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版、电子版或照片。
3、经资格审查后再通知笔试、面试。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基本技能知识以及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7日。
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http://www.***/logo_hr.asp)招聘笔试公告。
笔试地点定为青岛特检院阶梯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青岛国家质检中心基地2号楼B区413房间
3、符合条件且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检验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工作由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组织,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按照人事考试规则要求实施。
1、面试工作暂定在1月28日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将在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公布。
2、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于面试当天在我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工作由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特检院组织政审。
因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由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从考试、体检、政审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上公示三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由市特检院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办理用工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
八、招聘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受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事处和监察室的指导和监督。
九、其他事项
1、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及时登录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网站查询。
2、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简章并在网站公示。
3、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4、本简章相关事项由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 青岛市特检院2018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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