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于 2007年 4月18日,位于杭州市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B2-706,是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类型下属分支机构,具有国家批准的工程设计行业综合甲级资质,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综合甲级 , 建筑、冶金(炼焦)甲级、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智能建筑(系统工程设计)甲级设计研究院,并具有国家甲级工程总承包、环境评价、工程监理资质及城市规划、石油天然气工程长输管线乙级设计资质。分公司根据总院的经营范围承接各项业务,主要从事道路桥梁、给水排水、污水处理、风景园林,以及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设计、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等多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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