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东阳市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市委、市政府为打造“中小企业总部的集聚区,高端人才的居住区,精品新城区,政府服务企业的新平台”而组建的一家独资国有企业(简称总部中心),与东阳市总部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其主要工作职能:以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建设、非爆破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总部中心建设是市五大重点工程之一。总部中心的运营模式是政府牵头、企业参与、集资联建,为发展政企联合的佳径。8幢总部大楼于2014年10月底提前结顶, 2015年5月8日128家企业选房圆满完成。
公司秉承“踏实做人、认真做事”的经营理念和“做好每一个细节、创造高品质的服务”的经营宗旨,追求“开发一个项目,造福一方人民,树立一座丰碑”的目标。为充实机构专业队伍,加快总部中心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员工若干名。欢迎有志之人士加盟总部中心,共创伟业。
恭喜您,提交成功!
您的编辑正在审核中,1个工作日内,会以邮件通知您结果
提交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