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市康复医院始建于1959年,是常德市民政局主管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是常德市荣誉军人精神病医院(优抚医院),常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常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集精神卫生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慈善医疗功能突显,综合医疗体系较为完善的二级医院。医院现有干部职工31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9人(中、高级职称近200人),编制床位480张。开设有精神科、神经症科、心理咨询、康复医学科等特色专科和内科、普外科、骨外科、妇科、口腔科、儿科等综合科室。医疗设备较为齐全。是省慈善总会确定的“金叶慈善医疗卡”定点医院;中华慈善总会“微笑列车”唇腭裂免费修复手术慈善项目合作医院、“健行天下”股骨头坏死援助项目首批合作医院,是全国难治性抑郁症科研协作单位
医院专科特色突出。精神科、神经症科、心理咨询、康复医学科是医院的四大特色专科。医院担负全市精神卫生医疗、预防、康复以及精神病医学鉴定、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医疗重任;负责全市“三无”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自流人员中精神病患者的收容治疗;承担全市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及改制企业遗留的精神病人的长期低价托管;负责本市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应急处置工作;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为城乡特困家庭中的精神病患者提供救助性医疗服务;满足周边地区群众及慈善福利对象的就医需求。
医院是常德市精神卫生中心。协助市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康复等的政策、规划及办法;负责指导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精神障碍及心理疾病患者的门急诊、住院治疗和康复,构建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机制。指导全市建立较为完备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治疗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直报和管理网络。开展辖区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
医院环境整洁优美。门诊病房宽敞舒适,住院病房配有中央空调、中心给氧与吸痰系统、电视、电话、专用卫生间等完备的设施,有标准的层流手术室。
医院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曾先后获得过国家、省市多项殊荣。2004年精神科女病室护理组被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等部门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及“三八红旗集体”称号。2005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2006年医院被评为全市医卫系统“十佳先进集体”。2007年被评为全市“医院管理年”活动先进单位。2009年被评为中华慈善总会“微笑列车”慈善项目奉献奖获奖单位,“全省疫情报告先进单位”,全市“五一先锋集体”,全市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全市“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获奖单位。2010年被评为全市卫生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11年医院被省政府评为“十一五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被市政府授予“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平安医院”。 是广大就医群众公认的满意医院、放心医院、惠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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