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康宁医院,原“长春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始建于1958年12月19日,隶属于长春市民政局,是长春地区*的一家社会福利性质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长春地区“三无”精神病人和复员退伍军人中的精神病人收治收养任务,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近年来,还肩负起长春地区重症贫困精神病人及社会流浪精神病人的救治和收养任务,同时,在保证收治民政对象的前提下,还负责社会上照管有困难的精神病患者的治疗任务,不仅是吉林省一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省、市、县残联定点医院;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同时,也是省内及东北三省民政系统略具规模的社会精神病院之一。几十年来,医院共收治各类精神病人近20万人次,已经成为维护地区社会安宁的一支重要专业力量。
医院占地面积2.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拥有床位550张,职工240人,内设行政管理科室6个,医疗附属科室4个,9个治疗区,并设有心理咨询中心。医院医疗设备先进,设施齐全,主要医疗设备有F99—IBI型X光机,日本光电14导脑电图仪,荷兰产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氧治疗仪、法国MS—4型血球自动分析仪、上海麦迪逊3200型B超、K2—2000型B超、ECT等医疗器械。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医院坚持抓改革,抓管理,同时,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自1987年以来,市康宁医院已连续二十年被吉林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院党总支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党总支”,1998年成功承办了“中国民政康复医学会第五届学术会”,自1998年连续四次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省一级福利事业单位”, 2003年3月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评为“长春市民政系统先进单位”,2003年12月,新建的住院大楼被吉林省民政厅评为“精品工程”,2003年、2005年、2006年被长春市人民政府评为“消防安全先进单位”,2006年被省物价局评为“价格诚信单位”。单位编号: 7611359 所属行业: 政府、国家机关、公共事业 所在地区: 吉林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员工人数: 200-4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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