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综合性重点师范大学,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通过了全国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大学位于湖北省第二大沿江开放城市──黄石市,前身华中师范学院(今华中师范大学)黄石分院,建于1973年。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是恢复高考后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黄石师范学院。198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学院改名为湖北师范学院。校园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总面积近60万平方米。校内树木葱茏,碧波荡漾,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
学校现有17个教学系(部)和3个二级学院, 35个本科专业,17个高职(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15000余人。大学已有30多年本科办学历史。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728人,其中教授96人,副教授310人;博士109人(含在读),硕士238人。教师中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1人,湖北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8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5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7人,省级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级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7人。学校遴选了一批硕士研究生导师,还有41名教师被华中师大、湖北大学聘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院具备较好的教学、科研条件,学术风气浓厚,近五年来,学校主持各类科研项目585项,出版学术专着116部,发表论文3501篇,其中被SCI收录149篇、EI收录50篇,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121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6项,其他科研奖项95项,获得发明专利1项,科研成果转让9项,科研成果被采用12项,直接经济效益6000余万元。
学校已建成“生化分析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和“电子电工基础实验省级示范实验中心,建有中国语言文学、化学2个省级品牌专业,语言学、文艺学、应用数学、光学、分析化学5个省级重点学科,光学等4个省级创新团队,3门省级精品课程和8门省级优质课程,另有2个一级、20个二级硕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学校用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00多万元,固定资产5亿多元。图书馆面积14900平方米,馆藏书96万册,中外文期刊3500多种,电子图书20000册,中外文期刊3500余种。藏有台湾文渊阁版四库全书(1520本)及电子版,古籍线装书20000余册,中国整套大百科全书,“申报”、“民国日报”、“人民日报”等创刊号开始的绝版或全版报纸百余种。从1994年开始运行馆藏图书资料数据库联机检索查询系统,建有电子阅览室、声像资料室,是省级优秀图书馆。学校建有计算机中心、电教中心、现代信息技术中心、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微机教学系统、CAI课件制作室、电脑绘画及非线性编辑和动画制作室等。学校开通了校园网并被授予中国教育和科研城市(黄石)节点单位,校园网(千兆以太网)通过华中地区网络中心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属国家38个城市节点之一。《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属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健康为本,创新为魂。近年来,报考湖北师范学院的*志愿率均在80%以上,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0%以上。学校建校30多年来,共为社会培养输送了5万名各类毕业生,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毕业生良好的素质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和认可。在新的世纪,学校立足湖北,面向全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叁大战略,为把学校建成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多学科、实力强的湖北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学院把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已出台了系列旨在稳定和引进高职称、高学历人才的优惠政策。
二、优惠待遇
1、安家费:
①两院院士,*和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等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不同形式来我校工作,学校将提供优厚待遇,具体面议。
②教授系博士:15万元
教授:12万元
博士:10万元
紧缺专业的副教授:3万元
紧缺专业的硕士:2万元
2、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可以实行低职高聘。没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副教授、紧缺专业的硕士按讲师待遇发放岗位津贴和业绩津贴。
3、特殊津贴:
教授500元/月 博士300元/月
4、房源安排:
教授、博士:140——160M2住房一套
副教授:100——130 M2住房一套
单身博士安排二室一厅住房。紧缺专业的单身硕士安排一室一厅住房。如购买住房,享受学院同类人员购房优惠待遇。
5、程控电话安装
凡来学院工作的教授、博士,免费安装程控电话一部。
6、计算机配置
学院为教授、博士报销计算机、打印机设备购置费1万元以内。所有权归学院所有。
7、科研启动经费
(1)引进的教授、博士、紧缺专业的副教授科研启动经费标准为:
博士、教授:理科:4万元
文科:2万元
紧缺专业的副教授:理科:2万元
文科:1万元
(2)管理办法:科研经费通过科研立项,制订详细的科研计划,实施目标管理。
8、配偶工作安置
配偶系本科以上学历可以安排工作;如其配偶不能胜任高校工作且无正式工作者,学校采用津贴方式解决,即凭有效证明,学院每月补贴生活费600元,随教师本人的月工资发放。对后来再就业的,学院取消补贴,下岗或待业情况每年核定一次。 如其配偶达到退休年龄,生活费即予停发。
叁、*低服务期限
博士、教授,*低服务年限为6年。硕士 、副教授,*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需求信息
湖北师范学院竭诚欢迎优秀人才来院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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