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自成立以来,罗定市红十字会坚持“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的红十字会基本原则, 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致力于改善人的生存和发展境况,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世界和平与社会进步。多年来,罗定市红十字会不断地完善制度,发展慈善事业,促使红十字精神逐渐深入人心,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罗定市红十字会在成立之初挂靠在罗定市卫生局,没有独立建制,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及经费,由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兼做红十字会的工作,不能独立运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直到2008年,罗定市政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批准罗定红十字会从卫生局独立出来,从挂靠罗定市卫生局转变为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群众团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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