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软件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有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主办、承办、会展除外);汽车配件的批发、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汽车销售,二手车的经销(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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