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都所)成立于1995年10月,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由单一业务领域向业务领域多元化、规模化、国际化的转轨,京都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规模较大并居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面、综合的法律服务。 京都所总所位于中国北京,并经国家司法部门批准设立分支机构:上海分所、深圳分所、大连分所、天津分所、南京分所。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系京都所于2000年7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深圳设立的分支机构,位于深圳市福田CBD中心区新华保险大厦十七层,办公环境大气、优雅怡人、交通便利,拥有近千平方办公面积和先进的办公设施。 根据我所的综合实力及客户的实际需要,我所组建了多个专业部门:刑事辩护部、民商法律部、公司合规与知识产权部、房地产与基础建设、金融证券部。现有合伙人、律师及辅助人员七十余人,其中包括各个法律业务领域的专家,均毕业于国内著名法学院校,现有执业律师均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生导师1位、法学博士2位、硕士20余位,能熟练地运用英、日等外语提供法律服务。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成立以来承办了大量的案件及非诉项目,特别在民商事诉讼业务及房地产与基础设施业务、金融业务、公司业务等非诉讼方面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拥有高素质的专业律师团队,执业律师具有多种法律从业资格,包括证券法律业务资格、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股份制改造法律业务资格、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投标法律业务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等。本所律师坚持认真负责的专业精神,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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