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网络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手机、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器显示器件、液晶电视及液晶电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组装、销售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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