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珠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物业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24日,由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青海省首批认定的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理事单位,首批青海省物业管理十强企业、青海省物业管理先进企业、青海省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明珠物业公司2001年10月取得国家二级物业管理资质,2008年8月晋升为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企业,是青海省物业管理资质*高,规模较大的物业管理专业公司。2003年12月18日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5年6月26日通过GB/T—24001—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5年7月13日通过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明珠物业公司成立以来,多次荣获青海省“物业管理十强企业”、青海省“物业服务先进企业”、青海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西宁市道路和交通管理教育先进集体”、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节能减排优秀单位”。所管理的各个小区分别荣获青海省、甘肃省、河北省“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物业管理先进企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安全文明小区”。
明珠物业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住宅、办公、商业楼寓、工业园区、工矿场区等多种类型物业的绿化、保洁、保安和维护,供水、供电、供暖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房屋及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小区业主的综合服务。物业管理区域横跨青海、甘肃、河北、北京等省市。
明珠物业公司拥有一支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专业技术的管理和服务团队。公司各业务部门、分公司管理层人员全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业务主管、业务经理全部经过正式的物业管理经理专业培训,并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资质证书”和“物业管理师”、“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员”执业资格证书。
明珠物业公司贯彻“恪守法规、管理科学,过程受控、严谨精细,以人为本、业主至上,环保节能、健康安全,优质服务、持续改进”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履行“规范服务、合理收费,办事公道、文明礼貌,服务至诚、热情周到,精益求精、业主至上”的服务承诺;弘扬“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科学管理、大胆实践,追求卓越、创造不凡”的企业文化;秉承“新观念、新思路、新要求、新起点、新形象”的创新理念;创建“天蓝、水清、院绿、区净、居安、人和”的人文环境;致力于行业领域的持续发展和稳步提高,努力打造核心竞争力突出、专业优势明显、制度建设完备、管理水平领先、服务质量上乘、行业信誉一流的“明珠品牌”。
恭喜您,提交成功!
您的编辑正在审核中,1个工作日内,会以邮件通知您结果
提交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