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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