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
2017年8月25日,广州市政府依托广州商品清算中心成立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与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二位一体,是广东省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专职机构,是广州市政府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完善金融安全预警防线和应急处置机制的重大举措。
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具有四大职能:一是主动发现与预警职能;二是实时监测职能;三是分析与辅助定性职能;四是配合与协助风险处置职能。四大职能共同实现“监测+预警+分析+处置”有效联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为推进防控中心更好发展,明确其在运行中的独立法人地位,2019年1月,广州商品清算中心独资发起成立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研判、辅助处置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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