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专业合作,发挥各自互补作用、增强各方实力,根据建设一支具有多功能、上规模的团队目标,所以实行总部直接管理内部企业,*终实现过渡到“集团”的管理模式。归总部业务管理的内部企业有:
海南博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01年4月26日经海南省建设厅[2001]琼建字78号文批准成立);
海南博泉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7日经海南省财政厅琼财函注字[1998]429号文件批准成立);
海南博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04年6月29日经海南省建设厅[2004]琼建房估字第37号批准成立);
海南博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海南博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述五家内企是独立从事执业运营的法人经济实体,可以用各自名称对外执行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并对其执业运营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博泉(总部)的执业宗旨“居安思危、勇于拼搏、开拓进取、诚信执业、优质服务”。
海南博泉(总部)机构设置:顾问法律办、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市场开发部、国外业务联络部、主审室、信息中心、财务结算中心。
海南博泉(总部)共有员工126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99人,其中:高级职称9人;中级职称71人;初级职称13人。具有执业资格62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13人;注册咨询工程师2人;注册监理工程师2人;注册会计师17人;注册资产评估师8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6人;注册土地估价师8人;注册税务师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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