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所”)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字(2009)22号文件批准,于2009年3月10日取得浙江省财政厅颁发的序号第 025983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33000399,于2009年3月18日在海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取得海盐县市场监督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52708。我所系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利祥,经营场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注册资金30万元,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我所制订有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审计业务工作规程、验资业务管理制度、验资业务工作规程、业务工作底稿三级审核制、业务报告发文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8项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时间制度、职工休息休假制度、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员工劳动保险及福利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员工培训制度、员工聘用制度、职工薪酬制度、印章管理办法11项内部管理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制度和事务所职业道德守则2项职业道德制度。自成立以来,我所严格按业务操作规范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标准执业,按法定程序办事,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客户,得到了政府的肯定、企业的满意、社会民众的好评,被多家企业聘请为常年财务顾问,于2012年入选省财政局第七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参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于2017年12月入选浙江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库,为我县*入选单位。我所在历次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执业质量和收费情况检查中,未受到过任何形式的惩戒。我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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