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律师服务宗旨:弘扬正义一心为号弘一释义:弘,大也。《诗·大雅民劳》曰:诚取善之弘大。一,用心 -世。《荀子·劝学》曰:一德无暇,一心一计,纯一不杂。律所秉承诚信勤勉做人,尚法专业做事,充分发挥总所作为全国百强所和全国优秀所的优势,做优做大做强。总所创建于2008年,业务涉及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囊括专利申报、商标注册、融资租赁、破产重组、司法培训等多个领域。现有执业律师500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评估师50人,是一家以专业化为基础的综合性大所,下设十一个法律事务部和五个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事业单位, 行政机关和个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湖南弘一(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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