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文艺创作;品牌管理;企业管理;包装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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