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92年8月,是海南省*的省级少数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系省文体厅直属正处级单位,驻叁亚市。海南省民族歌舞团汇集了全国各地的黎、苗、回、瑶、壮、纳西、汉等多民族艺术人才,是一支既年轻又富有实力的省级专业艺术表演团队。
建省以来,民族歌舞团以继承、繁荣和发展海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为宗旨。创作、改编和保留了大批丰富多彩的黎苗族传统歌舞剧(节)目和富有时代气息的现代歌舞节目,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为海南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1999年创作排演的新编海南人偶剧《鹿回头》获第九届文华大奖、文华导演奖、文华音乐创作奖,同年10月在南京参加第六届中国艺术节评比演出获大奖,2001年9月获中宣部第八届"五个一工程奖"。2001年10月创作排演的黎族歌舞诗《达达瑟》晋京参加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创作、演出、舞美设计金奖。2002年6月获第十届文华新剧目奖,文华编导奖。2004年获第九届"五个一工程奖"。
省民族歌舞团始终追寻浓郁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与强烈的时代精神相结合的艺术目标,以示范性、导向性、代表性为已任,不断探索,大胆创新,与时俱进,为海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先后被授予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海南省人才建设成果显着单位"、"全国文化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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