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麒麟的简称,我国民间传说中的一种独具特色的神兽,象征着祥瑞;还将它比喻为人才亦或品德高尚的人。格,即品格,风格,又有格律之意。麟格,取义祥瑞而独具特色,神勇而品格高尚。 麟格律师事务所,将成为聚集追求律师事业的法律精英之所在,成为高品位、高追求的一支律师队伍生力军。
办公地址 本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29号天一大厦B座1406室。东接郑东新区CBD商务中心,西邻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办公区,向北直通原107国道,往南直达郑州国际机场,交通十分便利,地理位置非常优越。这里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具备现代化的办公条件。
建所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提供极具潜力的发展空间,为每一位律师创造一个良好的执业平台;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高水准、高效率的优质服务取信于当事人;倡导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方针,打造具有良好合作意识的律师团队,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本所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坚持以全新的理念面向广大客户,既保持在传统诉讼领域的业务优势,又注重新业务领域的开拓。尤其在金融、投资、企业兼并重组、收购、破产清算、房地产、知识产权、矿业权等方面业绩突出。
本所现已汇集一批品学兼优、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全部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四人,从事律师工作十年以上的有四人。在全省乃至全国已具有一定影响,如孙万春律师、李振民律师、马志刚律师、苏国庆律师等,他们所办理的案件有的被新闻媒体追踪报道,有的被业内作为经典案例,有的被喻为矿业法律专家……
麟格律师事务所还有一批优秀的年轻律师正在健康成长,他们有着扎实的功底、充沛的精力,百折不挠的精神,正成为麟格律师团队中的一支生力军。
麟格律师事务所将以高水准的专业服务为您在法律上排忧解难,为您在事业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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