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成立于1992年10月,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北京。2003年9月12日,华夏银行公开发行10亿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15)。标志着华夏银行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历史性新阶段。 华夏银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到2006年3月31日为止,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南京、天津等27个城市设立22家分行、5家异地支行,营业机构网点总数252家,逐步建立了“立足经济发展城市,辐射全国”的机构体系。 经华夏银行总行同意和监管机关批准,华夏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于2005年1月27日对外营业。华夏银行天津分行遵循总行的要求,“内强管理,外塑形象”。坚持以诚信立行、以信誉为重、以品质取胜,用心服务。建立和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化经营模式,积极推进名牌客户的市场战略。坚持以支持天津经济建设和服务社会民众为己任,努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金融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人本华银行”。对内创造以人为中心的企业管理模式,提倡为了人,关心人,理解人,重视人,依靠人,尊重人,培养人的人本文化;对外从服务人性化入手开拓市场,服务市场,创新市场。努力为客户,为社会,为企业不断创造更大的价值是华夏银行始终不渝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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