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温泉会馆主楼位于东海县温泉镇汤姑西路北侧,西部为九龙湾源头,北部为昌黎干渠开阔地,主体叁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10060平方米。原产权属于连云港市审计局。本主体工程于2003年11月开工,由连云港市众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结构框架基本完成,由于其他原因已经停工建设两年。2006年9月通过全面考察,与原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审计局达成协议,以750万元竞得该会馆的所有房地产产权。同时考虑到九龙温泉会馆的投产运营及发展规划,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与东海县委、县政府及温泉管委会友好协商,就项目建设等事宜依法达成会馆后续用地协议。下面就九龙温泉会馆工程建设情况向周总汇报如下:九龙温泉会馆总体规划分四部分,1.昌黎干渠以南为主楼区域,对外经营,占地23.57亩;2.干渠以北区域为别墅客房部分,以内部招待为主,占地34.62亩(不含昌黎干渠及大堤15亩,另行租用);3.再北扩部分为联排别墅部分,约...
恭喜您,提交成功!
您的编辑正在审核中,1个工作日内,会以邮件通知您结果
提交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