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是桂林银行发起成立的*家村镇银行。开业四年来,作为中国银监会倡导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我们始终坚持“依托桂林银行、依靠当地政府”的经营发展策略,以打造“兴安人自己的银行”为己任,按照“立足城乡、服务叁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各项业务取得了迅勐的发展,已经成为服务兴安县域经济发展和民生进步的一支重要金融力量,在发展速度、质量、规模上位列全国同类银行前列。
截至2012年末,我行资产总额达12.23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为7.39亿元。负债总额为11.15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1.02亿元。全行人均纳税14.64万元,人均盈利27.47万元。
2012年我行获得桂林市文明单位、全国农村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营业部荣获区级巾帼文明岗表彰、全县纳税企业前五名、广西区银监局“标杆村镇银行”试点单位等诸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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