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牌服饰产品在美国本土零售往往比在中国价格低许多;而“名牌屋”的业务直接导致品牌厂商在中国市场损失巨大利润,并将该损失的利润经“名牌屋”服务而全部给予了广大中国客户;因此,品牌商们对“名牌屋”不无责难。“名牌屋”特此申明:大家凡在“品牌屋”发生购买行为时,即视自动同意将该购买委托“名牌屋”代为执行(代购),即等同购买者本人在美国境内土地上实施该购买行为。如此法律上讲,“名牌屋”的客户即应该享受名牌服饰产品的美国低价;同时,为中国消费者造成享受低价机会的“名牌屋”亦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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