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综合管理全市质量监督工作。拟定上报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制定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直辖市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省局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纤维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拟订、执行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化妆品的相关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及化妆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指定及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市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称“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农业、工业及服务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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