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保安总公司,始建于1988年,是根据公安部(88)公发14号文件精神,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目前长春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专业性保安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为长春市公安局。 保安公司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的特殊性企业,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特殊性企业。 长春市保安总公司内设办公室、财务部、劳资人事部、执勤大队、业务发展部;保安学校、保安报警防范中心;下设11家区(县)保安分公司。另有服装装备经销处、爆破工程处、保安报警器材安装分公司、保安器材装备调剂中心四个下属企业。 公司现有保安员4000余人,服务领域遍布全市。所有派出的保安员都经过严格的正规培训,持有公安机关认证的《保安人员资格证书》,是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录严明,能担重任的队伍。公司成立18年来,坚持对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用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服务流程为社会提供一流的保安服务,不仅深得客户的信赖和好评,而且还积累了丰富的保安工作经验和雄厚的专业势力。 地址:长春市世纪大街36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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