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绿星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公司座落在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旁,交通便利。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企业,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公司以园林景观施工为主,苗圃为次,同时年生产小苗5千万余株,注册资金26800万,苗木基地600余亩,公司现中高级职称20人,初级职称75人。近年来承接的项目分布:江、浙、沪、皖(杭州、台州、淮安、绍兴、宣城等地)。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绿星公司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围绕“人为本、客为天、品求精、业求茂”理念。力求在管理上强化提升,在技术上创新进取,加大人才培养和激励力度,加快市场开拓步伐。
绿星人汲浙商精神,不断进取,正以昂扬斗志和务实的作风,努力实现公司新发展、新跨越,与您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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