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千山中路196号,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于2010年6月领取营业执照,11月获取暂定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公司决策部门为总经理办公室,下设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物业服务处等部门,其在岗员工均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从业证书与工程及财务类中级以上职称。
公司财务管理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及物业日常工作流程、岗位制度完善,并以学习、创新为企业长期发展战略方针,不断完善管理与服务水平,以创品质、创品牌为企业战略目标,推动物业的保值、升值,为业主带来经济效益。
东方物业管理团队的管理、技术人员,均具有十余年至数十年的物业服务管理与房地产工程管理经验,在同等物业管理企业中具有较强实力;
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作业流程、培训资料齐全,以此为基础定会为业主带来更规范、更优质服务,以及保障物业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和维修养护;
东方物业公司具有先进的企业文化与服务理念,将始终秉承“为业主提供超值服务”的运营宗旨,“创新、创双赢”的经营理念,“做业主满意管家”的服务信条,将业主利益放在*位,让业主感受到物业服务的贴心、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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