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置业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浙江万丰置业有限公司为万丰奥特控股集团下属子公司,以“打造万安之居 建设绿色精品 丰富快乐生活”为经营指导思想,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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