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以利建设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台州以利建设有限公司由欧洲和东南亚华侨投资于2011年5月开始筹建,并于2011年9月1日正式成立。国家建筑装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房屋总承包三级、市政总承包三级、园林绿化三级资质企业。公司目前经营以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为主,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为特色。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的9人,中级职称的32人;壹级建造师2人,贰级建造师15人;施工设备齐全。
公司发展目标为立足台州,面向全球!现面向全国诚聘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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