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在西南四省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截至2014年12月,成都分行下辖1个营业管理部、3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50个市地州中心支行、267个县支行,辖内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共有干部职工1.27万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和总行授权,成都分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负责在四川省贯彻执行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二是负责管理四川省金融统计工作,分析、研究四川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货币政策的制定提供信息和建议。三是负责管理四川省货币发行、信贷征信、经理国库以及反洗钱等工作。四是防范化解四川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五是管理四川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六是负责管理西南四省区人事、内审、党务等工作。 近年来,西南四省区金融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辖区金融机构数量众多,种类齐全。除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交行、招商、中信、光大、深发展、兴业、民生、浦发、华夏等股份制商业银行都纷纷在西南四省区开设分支机构,汇丰、渣打、花旗、华侨银行、巴黎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也先后开设了分行或代表处。金融运行健康平稳。 2015年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组织在四川省招聘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为本次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的招聘组织单位。分行机关、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州)中心支行和各县(市)支行为本次招聘的用人单位,在本次招聘中统称招聘单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主要包括:守库押运、清算、支付结算、征信、国库核算、会计核算、科技、发行库等业务操作岗位,具体详见《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辖区2015年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简章》(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守库押运岗位的招聘对象为: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和公安院校毕业生。 2.清算、支付结算、征信、国库核算、会计核算、科技、发行库等其他业务操作岗位的招聘对象为: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含2015年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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