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以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为建校基础,致力于培养具有大专学历层次、较强实践能力,服务于民航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一线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学院占地面积181亩,有超过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和价值近6000万元的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有14个专业实训室,馆藏图书及电子图书达20余万册,为全校师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教育和科研资源。学院拥有上海市民航职业技能鉴定所资质,是上海地区*同时取得民航局CCAR-147部和CCAR-66部考点资质的学院。
招聘办法
1、 报名
应聘者在上海人才服务网www.***、中华英才网上海站http://*** 及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 中下载《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发送至scachr@*邮箱,另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①身份证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证明;
③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如主要代表性论着(题目、排名、日期以及被国际*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检索号和影响因子等)、主要研究成果(项目来源、经费和排名)、重要获奖(奖励机构、年度和排名)以及论着或论文。
④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⑤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请邮寄至上海市龙华西路1号,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收。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6日8:30至2012年7月17日16:30止。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比例不低于1:3。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请应聘人员于7月18日下午登陆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查看参加面试/试讲人选名单。
3、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采用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方式为述职和答辩,即应聘者每人做3分钟的自我介绍,接受评委5分钟提问。
试讲主要测试岗位业务能力,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学院派督导组专家参加,采用无记名评分。
应聘者根据面试成绩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确定试讲人选,学院人事处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试讲人选试讲的时间与地点。
考核成绩中,试讲占60%;面试占40%。(具体见应聘人员考核表)
4、体检与考察
①根据考核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学院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由学院医务室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院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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