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律师事务所(“金茂所”)于1988年12月24日在上海正式成立,是一家从事专业法律服务的大规模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金茂所拥有律师和辅助人员近百名,现有一级律师两名、高级职称律师七名,并拥有大批专业特长的资深律师,众多律师曾在海外留学或者在国际性法律事务所工作。金茂所业务范围包括金融证券、外商投资与公司、基础设施与房地产、矿产能源、环境保护和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和信息技术、劳动法、海上运输和物流、国际国内争议解决九大板块,基本覆盖了业内各个重要的法律领域。
金茂所总部位于上海,在香港、江苏昆山设有分所,并与日本东京岩田合同法律事务所、法国巴黎西蒙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盟。自创建以来,金茂所与美国、英国、德国、瑞士、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韩国、新加坡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自成立以来,金茂所获得了多项荣誉、表彰和认可
1990年 中国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1993年 中国司法部、证监会首批认定具有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2000年 中国司法部、证监会首批认定具有从事拥有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法律业务资格
2000年 上海市司法局授予“文明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5年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7年 上海市司法局授予“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7年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纳为首批中介机构会员单位
2010年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首批认定“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法律服务类)”
2011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 上海股权投资协会、上海市担保行业协会接纳为会员单位
2011年 环境保护部中华环保联合会授予“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
2012年 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接纳为会员单位
2013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接纳为会员单位
2013年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接纳为会员单位
2013年 上海市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推选为副主任单位
2013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认定“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法律服务类)”
由于在专业领域取得的杰出业绩以及在国际同业之间的良好声誉,金茂所多次获得国际性专业荣誉,包括Asia Law、Legal 500等专业法律刊物多次将金茂所列为中国排名*高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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