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浙江海洋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是舟山市*的融资租赁公司,由国有企业控股、外资和民资共同参股设立,公司以创新融资租赁产品为己任,专业从事海洋产业的融资租赁业务,为海洋新区建设提供先进装备和融资服务。公司坚持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的人才理念,为员工提供稳定且不乏挑战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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