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机编〔2010〕1号文、佛机编〔2011〕4号文,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属下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佛山新城以外的市级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的代建组织和协调工作。中心于2010年3月26日正式挂牌。
中心核定人员总编制20名,其中事业编制12名,专业技术聘员8名,领导职数一正二副,下设行政财务管理科、技术管理科、工程建设管理科、投资管理科共四个科室。
中心职责:
1.审查代建单位的基本条件,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代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对代建单位的中标结果进行确认;
2.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并依法履行合同;
3.协调代建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关系,向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将代建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4.审查代建单位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
5.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申请;
6.对代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
恭喜您,提交成功!
您的编辑正在审核中,1个工作日内,会以邮件通知您结果
提交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