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皋亭山文化促进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杭州皋亭山文化促进会(简称:皋亭山文促会)是在省市有关领导关心下,由杭州市文广新局主管设立的文化机构,与国学书院合署办公。主要开展传统文化的课题研究、教育培训、活动策划和旅游资源的对接和政府咨询等相关工作。本会(书院)坐落在美丽的皋亭山景区千桃园内,宽松的办公环境,舒适的工作氛围,欢迎您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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