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和律师事务所系2012年1月29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属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烟台开发区长江路57号福星大厦13楼,办公面积约200平方米,2016年执业人员18名,实习律师2名,行政人员1名。目前已发展成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居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
山东一和律师事务所始终与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忠于法律、坚守依法执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奉献社会的宗旨,时刻不忘一名律师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多次参加法律服务社区行活动,对社区贫困的弱势群体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山东一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地工作,得到了社会认可,山东一和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注重信誉,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度被评为烟台市司法行政先进集体。
山东一和律师事务所聚集和吸引了众多优秀法律人才,其中:有合伙人律师3名,执业律师18名,多数已执业多年,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社会知识和法律素养,具备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和调解能力以及调解技巧,还有实习律师2名,为律师所的可持续发展储备了后续力量,具备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充足的、优秀的律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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