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起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政策研究;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相关工作。
(二)研究建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相关业务工作。
(三)负责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的建设;承担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分析、利用、监测、评价等管理工作。
(四)承担国家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组织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建设。
(五)负责总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承担总局机关电子政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六)承担食品药品监管统计业务工作,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开展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工作,编辑和提供统计资料。
(七)研究开发食品药品信息产品,通过网络、期刊及其他技术交流与合作方式,面向系统、社会和行业开展信息服务。
(八)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相关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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