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律师事务所设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服务质量、服务领域及客户群体等诸多方面,均居于国内同业的领先地位。 金台律师事务所聚集了许多优秀的高学历、高层次的专业律师。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以上以及各类高级职称的分别占总人数的58%、23%、30%。合伙人大多求学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毕业于著名大学法学院,具有在中央部委办局、*高司法当局、*高权力机关、著名法律院校、研究机构及国际知名企业的工作背景。 金台律师事务所尤其擅长金融证券法律事务、房地产、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事务、企业并购与重组法律事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事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以及*高法院和各高级法院管辖的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和著名仲裁机构的商事仲裁代理。金台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新《破产法》确定的首批100家破产管理人之一,是证监会、司法部关于律师从事证券业务十六家示范所之一,是建行总行、光大银行总行和北京银行指定的诉讼律师所。服务客户不乏重要机构,是国务院侨办、台办、科工局、中消协、全国妇联、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发改委金融局、贸促会、国际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宣武区政府等单位的法律顾问。与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外管局、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公安部、司法部、水利部等中央国家机关有着广泛的沟通渠道,并与各级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金台律师服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石油、铁路、矿业、电信、互联网、软件、贸易、高科技、财经税务、海关、物业、房地产、政府等众多行业和部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在及时掌握中国*新立法资讯的情况下,基于对客户需求及项目背景的深刻理解,侧重于为客户提供积极的、富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个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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