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深圳中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深圳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在深圳市登记为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定级别,不定编制,实行企业化运营管理, 行政上隶属深圳市政府。
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深圳)的宗旨:推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保国际合作,带动国内外环保产业优势资源集聚,探索国际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创新模式,打造环保技术创新硅谷和产业高地,构建生态文明高质量建设发展的率先示范引领,有效支撑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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