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飞云江路证券营业部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光大证券杭州飞云江路营业部成立于2017年07月17日,坐落于杭州市上城区太和广场3号2002室,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限承揽),持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营业部秉承公司“为国家图富强,为天下聚财富”的核心价值观以及“合规稳健,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做好合规运营,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及时传递经营信息,为维护市场平稳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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